湖州宇尚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1月11日,注冊地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和孚鎮佛堂兜村柴田圩,法定代表人為沈國強。經營范圍包括亞克力制品生產技術研發;亞克力制品銷售;貨物及技術進出口。公司生產場所位于湖州市南潯區和孚鎮重兆臨港工業區臨港路11號,屬于浙江南潯經濟開發區和孚化工園區重兆區塊。公司占地面積21畝,員工60人。
湖州宇尚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.6萬噸高分子PMMA項目于2017年4月12日取得了南潯區發展改革和經濟委員會核發的《浙江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(賦碼)信息表》(項目代碼:2017-330503-24-03-013955-000)。
企業于2019年3月委托寧波華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出具《湖州宇尚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.6萬噸高分子PMMA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》。于2019年4月委托河北樂凱化工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出具了《湖州宇尚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.6萬噸高分子PMMA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》。后因取消原設計中的原料精餾工序和設備布局調整,于2024年1月,河北樂凱化工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出具了《湖州宇尚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.6萬噸高分子PMMA項目變更設計說明》,本次變更不涉及如下變化:一、改變安全設施設計降低安全性能。二、施工期間重新設計。
本項目分期實施,一期建設產品方案及生產規模為:年產PMMA澆鑄板5000t、PMMA澆鑄管1000t。湖州宇尚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.6萬噸高分子PMMA項目(一期)經過建設單位、設計單位、施工單位、監理單位的共同努力,本項目設備設施于2024年1月完成安裝,經吹掃、試壓、單機和聯動試車后具備試生產條件。隨后企業于2024年4月1日開始第一次試生產,但在試生產期間,PMM儲罐發生了自聚事件。企業根據安評單位的整改意見,增加了PMM儲罐外循環冷卻設施和氮封設施。因安全隱患整改、產線調試等原因,企業于2024年9月1日向當地應急管理部門提交了試生產延期報告,延期時間為2024年10月01日至2025年9月30日。目前,PMM儲罐外循環冷卻和氮封設施已整改到位,系統運行狀況良好,工藝穩定,設備設施運行正常,各項配套設施能正常供給,產品品質可靠穩定。生產條件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。
湖州宇尚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.6萬噸高分子PMMA項目立項屬于國標行業:文教、工美、體育和娛樂用品制造業(C24),最終產品為PMMA澆鑄板、PMMA澆鑄管不屬于危險化學品,依據《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安全監管分類標準(試行)》(應急廳〔2019〕17號),企業屬于輕工行業安全監管。但企業生產過程涉及采用甲基丙烯酸甲酯(MMA)為單體、偶氮二異丁腈(ABN)作為引發劑進行本體聚合,合成預聚體聚甲基丙烯酸甲酯(PMMA)過程,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、儲存的化工過程。